移至主內容

試著用Lemma 3.5.5用到的想法來證明。但寫到後面有點不知道在幹嘛,請小力鞭屍(?)。

Li 週五, 2025-12-12 18:19

講義上的 Question 大都是直接利用前面學的就可推導出來。若明瞭 Lemma 3.5.5,就可用反證法處理這個 Question,不必從頭論證。這是 Question 3.9 的用意。這是評量是否理解 Lemma 3.5.5 以及練習反證法。請同學嘗試補上論述。

Li 週六, 2025-12-13 12:22

gata666 補上的論述第二行是多餘的,刪去後整個就很完美了!